如果我告訴你,有一篇沒有投廣告的臉書文章,竟然能爆賺 400 萬,你相信嗎?
我以前一直以為,如果想靠寫作賺錢,文字一定要寫得很厲害、很有文采。但看到這個案例後,我才發現自己可能完全想錯了。
寫出這篇文的人是誰?他叫 Jemmy,不露臉、零廣告,卻屢屢透過文字創造佳績!
他常說:「商業寫作的重點,不是文字寫得多漂亮,是你能不能讓人願意掏錢。」
我超好奇他怎麼做到的,特別找他聊了一集節目,一起拆解這個問題:一篇文章,到底是怎麼創造出百萬營收的?
如果我們也想把寫作變成一種真正能帶來收入的能力,又該從哪裡開始?
接下來,我會分享這次和 Jemmy 訪談後整理出的 8 個重要發現。
一、99% 的人都誤解了「文字變現」?
很多人一聽到「文字變現」,第一個想到的往往是寫文章賺稿費,或出書拿版稅。
但在 Jemmy 看來,這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誤解。
他認為,「文字變現」的關鍵其實在於變現。文字真正的價值,在於能不能幫助產品被賣出去。
這也就是英文世界常說的 Copywriting:用文字促成「銷售」。
因此,文字變現的重點不是寫得多有創意,而是讀者看完之後,會不會真的想買單。
Jemmy 也提到,很多時候文字變現其實是用文字幫產品、服務或課程完成銷售。就算自己沒有產品,也可以替別人的商品寫文案、協助推廣與帶貨,讓文字成為一種創造價值的能力。
換句話說,文字不只是表達想法的工具,更是一種能讓價值被看見、甚至被購買的能力。
二、一篇文章真的能賣出幾千萬課程嗎?
Jemmy 分享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:他只用一篇文章,就為一門線上課程帶來了數千萬的銷售額。
這篇文章的開頭其實非常簡單:「這位教授平常從不上線,但一開線上課,就賣了幾千萬。」這是一個真實故事。
那位教授在台科大開的課長年爆滿,實力與口碑早已存在,只是多數網路上的人從未聽過他。
Jemmy 正是抓住了這個「新鮮感」,把故事寫成一篇在社群上容易被分享的內容,讓讀者產生好奇,願意點進來看。
但真正讓文章成功的,其實是一個簡單卻有效的框架。
Jemmy 採用的是 Russell Brunson 提出的 「Hook–Story–Offer」(勾子、故事、成交)結構。
首先,用一個強烈的「勾子」抓住注意力。在資訊爆炸的社群環境裡,如果開頭不夠吸引人,讀者根本不會停下來。
接著是「故事」,透過教授的經歷與課程背景,加上 Jemmy 自己的觀察與體驗,讓讀者逐漸建立信任與興趣。
最後才自然帶出課程與報名資訊,完成「成交」。
當文字從表達工具,變成銷售工具時,一篇文章,真的可能改變整個生意的結果。

三、為什麼 Jemmy 說「前言是垃圾」?
談到寫作,很多人會說:「我只是想寫開心的文章,如果剛好能賺錢就好了。」
Jemmy 認為,這難度其實很高。除非像周杰倫那樣本身就有巨大的影響力,隨便發點內容都有人看、有人分享,多數人其實沒有這樣的優勢。
因此他更強調「系統化寫作」。像 Copywriting 這種以銷售為目的的寫作,其實有一套可以複製的框架。用對方法,成功的機率會高很多,而不是每次都靠運氣。
其中一個關於寫作最顛覆的觀念,就是他常說的:「前言是垃圾。」
因為在社群媒體裡,注意力非常稀缺。如果文章一開始還在鋪陳背景、慢慢帶入,讀者很可能早就滑走了。
所以 Jemmy 主張寫文章應該像短影音一樣,一開始就切入重點。他在修改文章時,甚至常直接刪掉前面三分之一的內容,從最有力的地方開始。
在他看來,很多人寫作卡住,其實是因為「作文潔癖」:習慣一定要有起承轉合、完整鋪陳。
但在社群時代,當寫作的目的是吸引注意力與促成行動,節奏就必須更快,規則也要跟著改變。
四、短影音盛行,現在還有人願意看長文嗎?
你可能會很好奇:現在大家都在看短影音,還有人願意讀兩三千字的長文嗎?
Jemmy 引用廣告大師 大衛·奧格威 的觀點:「長文案通常比短文案更容易賣出東西。」
原因很簡單:如果內容只是娛樂或吸引注意力,短內容確實更有優勢;但如果目的是銷售,長文反而更有效。
因為好的銷售文就像一位耐心的業務員,會一步一步回答讀者心中的問題,例如值不值得買、是否有風險、適不適合自己,慢慢消除購買的猶豫。
不過長文並不代表可以隨便寫。
Jemmy 分享一個文案技巧:「在翻下一頁之前,把話講一半。」也就是在段落留下懸念,讓讀者產生好奇,自然想繼續讀下去。
因此,一篇好的長文其實是由一段段「勾住好奇心」的內容組成。關鍵不在字數,而在節奏。
只要每一段都能讓人想看下一段,長文章也能讓讀者一路讀到最後。
五、寫不出來?先「寫成一坨」就對了?
Jemmy 談寫作入門時有個很直接的建議:先把草稿寫出來,就算寫得很亂也沒關係。
很多人卡住,其實不是不會寫,是太想一開始就寫得很好,結果反而不敢下筆。
所以與其一直想,不如先把腦中的想法全部倒出來,之後再慢慢修改、刪減。
只要先動起來,就像火車啟動後,後面就比較容易加速。
至於怕被酸民批評?Jemmy 分享 Gary Vee 的觀念:「先記錄,不用急著創作。」
當你還在學習時,可以先把過程、心得或踩過的坑記錄下來。短期看起來也許沒什麼,但長期會留下成長的軌跡,也更容易持續下去。
他把寫作比喻成練肌肉,不會練幾次就變強,關鍵是持續。先從記錄開始,等累積夠多,創作的能力自然會慢慢長出來。
就像 瓦基 一開始分享讀書心得,其實只是想記錄自己的學習。如果對自己有幫助就好;如果剛好也幫助到別人,那就是額外的收穫。
用這樣的心態寫,反而更容易長久。

六、Jemmy 的文案變現課到底在教什麼?
在 Jemmy 看來,文字變現的重點從來不在「寫得多漂亮」,關鍵是文字能不能帶來銷售。
因此,他在自己的文字變現體驗課中,會直接拆解實際案例,分享自己如何用同一套文案邏輯,在不同情境下替產品創造收入。
課程裡也會介紹幾個實用框架,例如如何寫出能在社群上吸引流量的貼文、如何用文案逐步打開讀者的心理防線,以及他常提到的「暴力變現框架」。
這些方法的核心目的只有一個:讓文字能真正促成購買。
其中一個很多學員特別有感的技巧,是「用故事賣東西」。
Jemmy 認為,故事本身很容易吸引注意力,但關鍵是故事必須對讀者有價值,並且能自然連結到產品或服務。
當故事與商業目的結合時,文字才真正具備變現的力量。
七、AI 時代,為什麼「慢慢讀書」反而更值錢?
在短影音、AI 摘要與碎片資訊充斥的時代,能靜下來讀一本書,反而變成一種越來越稀缺的能力。
Jemmy 也曾被資訊分散注意力,後來從《納瓦爾寶典》學到一個方法:閱讀不一定要從頭到尾,可以像滑社群一樣「跳著讀」,先讀有興趣的段落,慢慢找回閱讀的樂趣。
對他來說,許多文案與文字變現的能力其實都來自書本,因為高手的思考早已被寫進書裡,只要讀懂並轉化成自己的理解,就有機會創造價值。
例如: Tim Ferriss 的《一週工作四小時》讓他理解時間是最珍貴的資源,應該把不擅長的事情外包;而 Dan Martell 的《把時間買回來》則進一步提出把 Email 和行事曆交給特助管理,用「Email GPS 系統」先分流信件,讓創辦人只需要處理最重要的決策。
另一方面,Paul Millerd 的《無路之路》也影響了他的思考:當多數人都走既定職涯時,其實也有人選擇離開朝九晚五,探索創作者與數位遊牧的生活。
Jemmy 認為,網路早已讓個人創造價值與變現的可能性大幅提高,只要願意把時間投入在真正有能量的事情上,人生其實可以有更多不同的走法。
八、AI 越來越會寫,人類就越來越弱?
談到 AI 寫作的興起,Jemmy 的做法其實相當「反主流」。
雖然他每天都會使用 AI ,但他給自己訂下一個很明確的原則:AI 不能碰他的稿件,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行。
他的理由很簡單。AI 生成文字的方式,其實只是透過演算法去預測下一個字詞的組合,和人類真正的思考與寫作邏輯並不一樣。
如果太依賴 AI,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自己在思考、在創作,但其實只是把工作交給工具完成。
在 Jemmy 看來,寫作就像鍛鍊肌肉。如果一開始就把內容交給 AI,大腦的「寫作肌肉」反而會慢慢變弱。
因此,他把 AI 用在寫作之外的地方,例如整理資料、查詢資訊或輔助研究,但文章的核心內容仍然堅持自己完成。就算未來 AI 變得更強,他也不太擔心。
事實上,AI 時代真正的風險,其實是人太早把思考交給工具。
如果未來每個人都依賴 AI 生成內容,那些持續鍛鍊思考與寫作能力的人,反而會變得更稀缺,也更有價值。
後記:你不一定要很有文采
和 Jemmy 聊完這次訪談,才發現我以前對「寫作」的理解,可能太單一了。
過去我一直覺得,如果想靠寫作賺錢,文字一定要很厲害、很有文采。
但 Jemmy 讓我知道,在商業世界裡,寫作的重點和文采無關,更多的是「能不能解決問題」,甚至「能不能完成銷售」。
一篇文章能創造 400 萬營收,聽起來很不可思議,但背後其實不是運氣,是一整套可以拆解的方法:抓住注意力的開頭、讓人願意讀下去的故事,以及最後自然帶出產品的成交設計。
另外一個讓我很有共鳴的,是他提到「先寫成一坨」的觀念。
很多人寫作卡住,是太想一次就寫好。先把想法倒出來,再慢慢修改,反而更容易持續。
其實我回頭看自己這幾年寫讀書心得,也很像這樣的過程。很多時候一開始只是單純記錄,但長期累積之後,慢慢就變成一種能力。
也許寫作真正的價值,是讓想法被看見、被理解,甚至在某些時候,真的能改變一場生意的結果,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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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基
INFJ、《情境智慧》作者、書評部落格《閱讀前哨站》和說書頻道《下一本讀什麼?》創辦人、《卡片盒筆記實戰課》和《化輸入為輸出》課程講師,時常分享讀書心得,喜歡將書中所學加以活用,實踐在職場與生活中。









這馬上先寫下來,之後整理疏離,就像brainstorm一樣,之後篩選,而先寫一坨的這想法,跟mvp法則概念不約而同,最小可行的產品,之後擴大服務等
的確是這樣!
教人發財的書籍 賺的就是版稅 作者先發財了。
友人曾說一個悖論:算命要能知道發財的路數怎會告訴你?
就像燒幾十塊錢的香 許千萬財富的願一般荒謬。
感謝分享這個觀念!